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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47元提高到160元

日前,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自2021年7月1日起,济南市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每人每月147元提高到160元。此次调整预计将惠及莱芜区14.36万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

莱芜区社保中心高度重视,立即行动,抓紧落实资金保障,确保将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现已完成基础养老金调整工作,提高后的基础养老金预计将于本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由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两部分组成,支付终身。基础养老金:调整后,济南市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60元。对65岁及以上参保人予以适当倾斜。其中,65—74岁的待遇领取人员,其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增发5元,为每人每月165元;75岁(含)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10元,为每人每月170元。个人账户养老金:由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计发系数确定。个人账户养老金的月计发标准,目前为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除以139(与现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系数相同)。重度残疾人提前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发系数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