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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城为两家参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5月7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拟为两家参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合共约2.977亿元。

公告显示,阳光城持有49%权益的参股子公司长沙弘澈房地产接受光大银行长沙长岛支行提供的2.3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作为担保条件,长沙弘澈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阳光城对该笔融资提供49%连带责任担保,即提供1.127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另一股东弘阳置地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长沙弘澈房地产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实施后,该参股子公司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0.343亿元。

同时,阳光城持有50%权益的参股子公司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接受山东信托提供的1.85亿元融资,期限不超过18个月,作为担保条件,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以其名下土地提供抵押,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100%股权提供质押,阳光城对该笔融资提供100%连带责任担保。

另一股东按持股比例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沈阳光新恒荣房地产为阳光城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实施后,该参股子公司剩余可使用的额度为3.15亿元。

于本公告日,阳光城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189.44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61.72%;为其他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719.32亿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母公司净资产234.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