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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付睿通被央行处罚 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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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月24日讯昨日,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网站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蒙银罚决字〔2023〕3-4号)显示,捷付睿通股份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其罚款人民币21万元。乔冠淞(时任捷付睿通股份有限公司合规负责人)为上述违法行为负责人,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对其罚款人民币1.1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查询,捷付睿通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为盛银和睿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7%。

官网显示,捷付睿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1日,注册资本10000万元。2011年8月29日,公司获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具有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银行卡收单全国范围支付业务许可,并于2021年8月29日顺利获得续展资格。

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于2022年6月23日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蒙银罚字〔2022〕第10号)显示,捷付睿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按规定报送或保管相关资料;从事网络支付业务违规开立支付账户;从事收单业务未按规定建立并落实特约商户实名制;从事收单业务未按规定设置、发送收单交易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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