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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达股份二股东身兼多职 业绩升经营现金净额连降2年

编者按: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3年8月31日召开2023年第68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届时将审议郑州速达工业机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速达股份”)的首发申请。速达股份的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葛体武、刘凌云。

速达股份拟在深交所主板募资66,321.54万元,用于扩大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能力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资料图片)

值得一提的是,这已是速达股份第二次闯关A股。此前,速达股份创业板IPO曾于2021年1月20日被上市委否决,彼时公司是否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以及郑煤机控制的综机公司对其业务的影响两方面成为监管审核中的重点。对于前次申报未获通过的原因,深交所也要公司说明本次落实情况。

2019年至2022年,速达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61,861.34万元、60,374.84万元、82,224.69万元、107,625.9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860.13万元、7,254.29万元、10,207.72万元、10,507.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874.22万元、7,254.29万元、10,207.72万元、10,507.6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653.00万元、7,039.22万元、10,094.74万元、10,338.57万元。

上述同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43.81万元、6,298.47万元、4,012.66万元、3,851.62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7,065.58万元、42,181.99万元、59,249.06万元、90,969.50万元。

经计算,公司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0.92、0.70、0.72、0.85,净现比分别为0.52、0.87、0.39、0.37。

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59,374.93万元,同比增长10.1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9.39万元,同比增长4.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5.56万元,同比增长6.7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93.04万元,同比增长6.53%。

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82,000万元至90,000万元,变动比例13.77%至24.8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00万元至10,200万元,变动比例10.23%至19.6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0万元至9,800万元,变动比例8.28%至17.90%。

2019年至2022年,公司进行过两次股利分配,累计现金分红6330万元。2019年5月14日,速达股份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分配股利3,309万元。2022年5月27日,速达股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做出决议,分配股利3,021万元。

招股书提示应收账款回收风险,2020年末至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金额分别为28,266.07万元、30,606.19万元和39,995.92万元。虽然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金额可能保持在较高水平,较大金额的应收账款将影响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给公司的营运资金带来一定压力。未来如果公司客户的资信状况发生变化或公司收款不力,导致付款延迟,可能存在部分货款不能及时回收的风险,进而影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入,会对公司资产质量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客户丧失付款能力,发生坏账损失,公司存在盈利下降的风险。

2020年至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773.75万元、707.41万元和1,087.18万元,研发费用率分别为1.28%、0.86%、1.01%,可比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4.20%、4.34%、3.92%。

据界面新闻报道,二股东郑煤机身兼多职。速达股份闯关创业板期间共经历三轮问询,三轮问询的内容及终止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原因均指向与郑煤机的一系列关联关系。据悉,郑煤机既是速达股份大客户,主要供应商,也是公司创始之一、发行前第二大股东,还曾与速达股份实控人持股相近却未被认定为实控人,两者还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拟募集资金6.63亿元

速达股份是一家专注于机械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的专业化服务公司,致力于为工业客户提供优质的机械设备综合后市场服务。公司业务目前主要围绕煤炭综采设备液压支架开展,为煤炭生产企业提供维修与再制造、备品配件供应管理、二手设备租售等综合后市场服务,并为机械设备生产商提供流体连接件产品。

公司服务或产品涉足煤炭综采设备和工程机械两个领域,具有快速、专业、高效、综合性强等特点,各个业务之间相互协同,互为补充。

李锡元、贾建国、李优生为速达股份共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郑煤机从未将速达股份纳入合并报表范围,一直作为联营企业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公司自李锡元、贾建国、李优生三人于2014年9月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以来,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为李锡元、贾建国、李优生三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2014年,速达股份为筹划新三板挂牌,需要对公司的控制权归属进行梳理,要在法律形式上对公司的控制权进行确认。2009年设立至2014年期间,李锡元、贾建国和李优生三人具体负责并主导公司的经营管理,作为公司战略股东的郑煤机、财务投资者琪韵投资均未参与公司经营管理。故李锡元、贾建国和李优生三人作为公司内部经营管理者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对公司实施共同控制。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李锡元、贾建国及李优生分别直接持有速达股份30.09%、11.18%及3.73%股份;李锡元通过担任新余鸿鹄和长兴臻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分别间接控制公司4.99%和0.99%的股份;李锡元、贾建国及李优生三人通过直接持股和间接支配的方式合计控制公司50.98%的股份。李锡元、贾建国、李优生三人认定为速达股份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速达股份本次拟公开发行1,9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公司拟募集资金66,321.54万元,用于扩大再制造暨后市场服务能力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连降2年

2019年至2022年,速达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61,861.34万元、60,374.84万元、82,224.69万元、107,625.91万元,净利润分别为6,860.13万元、7,254.29万元、10,207.72万元、10,507.6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874.22万元、7,254.29万元、10,207.72万元、10,507.6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6,653.00万元、7,039.22万元、10,094.74万元、10,338.57万元。

上述同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543.81万元、6,298.47万元、4,012.66万元、3,851.62万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7,065.58万元、42,181.99万元、59,249.06万元、90,969.50万元。

经计算,公司主营业务收现比分别为0.92、0.70、0.72、0.85,净现比分别为0.52、0.87、0.39、0.37。

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59,374.93万元,同比增长10.1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69.39万元,同比增长4.8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35.56万元,同比增长6.72%;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93.04万元,同比增长6.53%。

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82,000万元至90,000万元,变动比例13.77%至24.8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00万元至10,200万元,变动比例10.23%至19.6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00万元至9,800万元,变动比例8.28%至17.90%。

界面新闻:二股东郑煤机身兼多职

据界面新闻报道,速达股份闯关创业板期间共经历三轮问询,三轮问询的内容及终止创业板上市申请的原因均指向与郑煤机的一系列关联关系。据悉,郑煤机既是速达股份大客户,主要供应商,也是公司创始之一、发行前第二大股东,还曾与速达股份实控人持股相近却未被认定为实控人,两者还存在同业竞争问题。

公司下游服务对象主要为煤矿企业,近五年平均每年70%以上收入均来自前五大客户,客户集中度较高。2017年至2021年,郑煤机一直位列速达股份第二大客户,也一直是速达股份的前五大供应商。

报告期(2019年至2021年),速达股份对郑煤机及其下属子公司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16亿元、1.47亿元、1.38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8.81%、24.32%和16.90%;同时对郑煤机采购阀及电液控类、千斤顶类及其他原材料金额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72%、7.36%和9.41%。

发行前,郑煤机持有速达股份113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9.82%,位列第二大股东,因此双方交易为关联交易。而速达股份与郑煤机之间频繁的关联交易,也成为了公司两轮冲击上市时监管关注的重点。

需要指出的是,速达股份向郑煤机的关联销售最终客户主要为神华集团及其子公司。2017年神华集团与中国国电集团挂牌合并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而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及其子公司亦是公司报告期第一大客户,2019年至2021年的销售收入占比分别为42.57%、35.57%和30.70%。

证监会11月4日对速达股份发出反馈意见,要求速达股份说明:(1)神华集团及其子公司不直接与发行人合作的合理性;(2)郑煤机各期向公司销售均价偏低的合理性,并测算对发行人成本、毛利、净利润的影响;(3)发行人与郑煤机同时存在采购和销售的原因及合理性。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并明确发表核查意见。

郑煤机系速达股份的创始股东之一。2009年7月7日,李锡元、郑煤机、贾建国和李优生共同设立郑州煤机速达配件服务有限公司(速达股份前身),设立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设立时各方出资比例分别为:李锡元40%、郑煤机40%、贾建国15%、李优生5%。

速达股份设立背后,实则是在机械服务行业干了多年的李锡元与郑煤机一拍即合,欲一同开拓煤炭机械后市场服务。

其余两名创始人贾建国和李优生均为郑煤机员工,速达股份设立前,贾建国时任郑煤机调研员,李优生时任郑煤机市场部副部长及售后服务处处长。公司对引入原因的解释为:协助李锡元将机械服务行业的丰富经营经验向煤炭机械服务行业成功过渡。

得注意的是,速达股份设立之初还接纳了郑煤机售后服务处的团队(共计29人),曾长期为郑煤机销售的液压支架提供免费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设立至2020年上半年总共为郑煤机销售的液压支架提供质保期劳务服务的有171656架,该部分免费质保服务在速达股份闯关创业板时连遭三轮问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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