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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两个明确三项保障!

中宏网2月24日电(记者 吕丽明)为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促进煤炭价格合理形成,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24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就文件的具体情况进行介绍。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宏网记者 康书源 摄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介绍,《通知》的具体内容可以概括为"两个明确、三项保障"。

"两个明确":一是明确了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从目前阶段看,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含税价格在每吨570~770元之间较为合理,这也是行业的普遍共识。考虑中间环节流通费用等因素,明确了山西、陕西、内蒙三个重点产区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将综合采取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在上述合理区间运行。二是明确了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目前,燃煤发电执行的是"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的市场化电价机制。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与燃煤发电价格机制相衔接,实现了"区间对区间"。"我们这次明确了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燃煤发电企业可在基准价上下浮动不超过20%范围内及时合理传导燃料成本变化。"万劲松说。

万劲松指出,为实现"两个明确",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提升煤炭供需调节能力。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完善储备调节机制。二是强化市场预期管理。进一步健全煤炭生产成本调查和价格监测制度,规范煤炭价格指数编制发布行为。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充分运用各种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合理回归。三是加强煤、电市场监管。严禁对合理区间内的煤、电价格进行不当行政干预,同时加强煤、电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强化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和反垄断监管,及时查处价格违法违规行为。

对于文件的主要政策内容,万劲松用五句话总结,即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引导煤、电价格主要通过中长期交易形成;价格合理区间是行业共识;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充分传导;超出价格合理区间将及时调控监管。

标签: 煤炭价格 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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