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2020年全国人大批准安排新增专项债券额度3.75万亿元
1月28日,财政部召开2020年财政收支情况网上新闻发布会。会上,财政部表示,2020年,全国人大批准安排新增专项债券额度3.75万亿元,经国务院批准后中央财政已分批全部下达各省(区、市)。
财政部提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除用于支持中小银行化解风险外,用于交通、市政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以及职业教育和托幼、医疗、养老等民生服务领域约占8成,用于生态环保、农林水利、能源、冷链物流等领域约占2成。总体看,2020年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良好、符合政策预期,有效发挥了地方政府债券对冲疫情影响、扩大有效投资、促进宏观经济平稳运行等积极作用。
财政部指出,下一步,将进一步夯实管理制度,加强专项债券管理,提高政府债券资金使用绩效,发挥专项债券对加快重大项目建设、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积极作用。
一是及时出台工作指引。明确专项债券用途调整的程序、范围、时限、信息公开等要求,指导地方开展好相关工作,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
二是持续强化监管。提高信息化监管手段,对专项债券管理实行“一竿子插到底”穿透式监控,及时掌握项目资金使用和建设进度等信息,督促地方规范使用债券资金。
三是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发挥全国统一的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平台作用,督促地方公开债券信息以及项目建设进度、资金使用进度等,以信息公开强化外部约束。
四是做好专项债券项目准备。指导地方做好2021年专项债券高质量项目准备,坚持负面清单管理,确保项目合格合规;坚持形成有效投资,确保形成实物工作量;坚持债务风险防范,确保法定债券不出现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