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抓机遇 乘势而上 奋力推动“十个走在全市前列”——访市政协党组成员、太康县委书记王毅
2022-03-17 11:35:09
北京3月17日讯 昨日晚间,证监会发布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31次工作会议公告的补充公告,因青松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松医药”)已向证监会申请撤回申报材料,决定取消第十八届发审委2022年第31次工作会议对该公司发行申报文件的审核。
据悉,青松医药于2021年7月1日预披露招股书,2022年1月18日预披露更新招股书,公司原拟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发行股份的数量不超过3333.3334万股,保荐机构为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拟募集资金4.78亿元,用于药物研发与许可引进项目(泊诺创新)、药物研发与许可引进项目(青松医药)、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证监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原定于2022年3月17日召开2022年第31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审核青松医药的首发事项。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