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调查 > 正文

泰嘉股份拟定增募资不超6.08亿元 股价涨1.66%

北京10月31日讯 今日,泰嘉股份(002843.SZ)收报22.72元,涨幅1.66%。


(资料图片)

10月29日,泰嘉股份发布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0805.62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高速钢双金属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硬质合金带锯条产线建设项目、新能源电源及储能电源生产基地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采取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对象需以现金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截至预案公告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21168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6350.40万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为准。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截至预案公告日,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截至预案公告日,长沙正元直接持有公司27.8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27518.40万股,长沙正元持股比例稀释至21.40%,长沙正元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此外,公司将在发行阶段结合最终确定的发行股数,合理确定单一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认购上限,确保发行后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包括:1、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2、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标签: 泰嘉股份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