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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林长制办公室反馈2021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近日,山东省林长制办公室向各市总林长反馈2021年度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结果,肯定工作成绩,指出存在问题,引导各市进一步深化林长制改革。

2021年度林长制绩效评价工作,严格按照《山东省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和《山东省林长制工作绩效评价细则》规定的评价内容、评价标准和方法步骤开展。经过各市自评、第三方评价、量化评价、综合分析等步骤,对12个方面69项具体指标进行了评分,客观全面反映各市林长制工作情况。

从2021年度评价结果可以看出,各地对林长制的认识程度逐步深化,工作力度持续加大,绩效评价的导向作用更加明显,责任体系不断完善,部门协作取得新成果,数字赋能发挥重要作用。同时,林长制责任单位协作等有待进一步加强,推进林长制法治建设、提高社会参与度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下一步,山东省林长制办公室将增强绩效评价导向性、时效性,推动林长制发挥实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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