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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爱湿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

日前,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暨黑龙江湿地日哈尔滨湿地节系列活动启动仪式举行。本次活动主题为“珍爱湿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场播放了有关湿地保护的宣传片,志愿者代表宣读了《保护湿地倡议书》并集体参观了哈尔滨市湿地宣教馆,重点突出宣传湿地保护法,激发龙江人民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热情,营造全社会珍爱湿地、保护湿地的良好氛围。

近年来,黑龙江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冰天雪地也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遵循“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和合理利用”的原则,采取强有力措施保护湿地。

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加强湿地保护的决定》和《湿地保护条例》,率先发布《湿地名录》,在全国起到示范作用。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黑龙江省湿地保护修复工作实施方案》等系列规章制度,为依法保护湿地提供了政策和法律保障。

在大江大河沿岸、生态区位重要、湿地资源丰富等区域抢救性地建立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小区,绝大多数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建立了管理机构和配备了管理人员,构建了全国最大的省级湿地保护管理体系。持续推进湿地保护修复,湿地生态状况持续改,生物多样持续增加,成为珍稀鸟类的“乐园”。十八大以来,实施了一系列湿地保护修复工程项目,完成退耕还湿面积55.97万亩,位居全国前列。

创新管理手段,应用互联网技术,采取“天地空”一体、人防技防结合,提高湿地保护管理实效。全面开展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并与数字林草平台联网,将信息化手段融入湿地保护监管当中。

利用“世界湿地日”“黑龙江湿地日”“黑龙江省湿地保护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湿地保护宣传工作。湿地类型保护地充分发挥湿地自然环境教育的主阵地作用,通过建立湿地生态科普宣传教育基地、提供自然教育活动场所及主动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方式,向广大中小学生和群众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传播湿地文化,积极展示全省的湿地资源特色和湿地保护成效,为提高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标签: 珍爱湿地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黑龙江省 湿地保护宣传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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