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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不是要对煤炭实行政府定价

中宏网2月24日电(记者 吕丽明)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明确了煤炭价格合理区间及合理区间内煤、电价格可以有效传导等问题。24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就政府制定这一文件的必要性作出回应。

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发布会现场 中宏网记者 康书源 摄

他表示,提出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不是要对煤炭实行政府定价,目的是在坚持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的基础上,建立价格区间调控机制,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更好结合,防止煤炭价格大起大落。

万劲松强调,从多年市场运行情况看,煤炭市场价格客观上存在一个合理区间,当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时,煤炭的产供储销能够平稳运行,煤炭、电力上下游能够实现协调发展。当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过度下跌或过度上涨时,都会带来不利影响,甚至危及能源安全稳定供应,近年来有过多次教训。"这次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也是在总结多年来价格调控实践经验、充分考虑煤炭市场运行规律的基础上,对煤炭价格机制的重大改革,也是充分发挥我国的制度优势,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在大宗商品市场价格调控领域的一项重大机制创新。"万劲松表示。

而针对部分观点认为此次定价代表着政府要对煤炭价格进行直接管理的问题,万劲松回应,此次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既不是重回政府定价,也不是放任自流。煤炭价格合理区间不是政府定价,实质上是一种预期管理手段,是煤炭价格调控目标,通俗的说,就是"打明牌、划边界"。当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政府就会出手,针对具体情况采取法律法规规定的一切必要手段,也包括价格干预等措施,进行调控监管。

标签: 煤炭价格 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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