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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央行:“北向互换通”初期可交易标的为利率互换产品 报价、交易及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中国央行发布关于《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明确“北向互换通”初期可交易标的为利率互换产品,报价、交易及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通知全文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规范开展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相关业务,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利率互换市场秩序,中国人民银行起草了《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scsyspc@pbc.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成方街33号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邮编:10008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互换通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传真至:010-6601642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4日。

附件: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中国人民银行

2023年2月17日

(文章来源:央行网站)

标签: 北向互换通 利率互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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