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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华内镜上市首日涨71% IPO募7.5亿中信证券赚0.6亿

北京11月15日讯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澳华内镜,股票代码:688212)今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截至收盘,澳华内镜报38.51元,上涨71.16%,振幅28.89%,成交额8.60亿元,换手率85.21%,总市值51.35亿元。

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电子内窥镜设备及内窥镜诊疗手术耗材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

本次发行前,顾康直接持有公司16.95%股份,顾小舟直接持有公司21.74%股份,同时顾康、顾小舟通过小洲光电间接控制公司3.13%的股份。顾康、顾小舟父子合计控制公司41.82%的股权,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2021年7月9日,澳华内镜过会。科创板上市委2021年第46次审议会议对澳华内镜的现场问询问题为:

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选定刚设立的公司作为合作伙伴,在部分地区开展销售推广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该等操作是否为行业内通行惯例,是否系出于规避行业及税务监管的考虑;(2)在代销商的下游客户仍以经销商为主的情况下增加代销商的合理性;主要代销商客户及经销商客户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对发行人存在重大依赖,发行人是否实际控制代销商的业务;(3)按产品说明销售给代销商以及代销商实现最终销售的单价和毛利,与发行人销售给主要经销商及主要经销商实现最终销售的单价和毛利的差异。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代表:(1)结合样机各期在不同市场的分布情况,说明市场样机数量较高且在逐年快速增加的合理性;(2)结合样机的损耗率和复用率,说明将样机在固定资产核算的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请发行人结合杭州精锐和常州佳森历史增长率,特别是2021年的增长率,说明杭州精锐和常州佳森在计算可收回金额时所用盈利预测增长率的合理性,并分析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澳华内镜本次公开发行新股3334.00万股,发行价格为22.5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0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6.59亿元,比原拟募资多1917.8万元。

此前披露的招股书显示,澳华内镜原拟募资6.4亿元,拟分别用于“医用内窥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是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是徐峰林、慎利亚。本次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发行费用合计9097.20万元,其中中信证券获得承销费及保荐费6142.71万元。

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的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参与跟投,跟投比例为5%,获配股份数量为166.70万股,获配金额3750.75万元,限售期限为24个月。

业绩来看,今年前三季度,澳华内镜营业总收入为2.29亿元,同比增长51.0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5.05万元,去年同期为-2782.37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36.51万元,同比增长358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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