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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峰汽车定增不超23亿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中金公司建功

北京5月17日讯今日,泉峰汽车(603982.SH)发布公告,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

泉峰汽车3月31日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显示,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28,360.74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高端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项目(二期)、汽车零部件智能制造欧洲生产基地项目、新能源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贷款。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峰中国投资”)在内的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投资者。其中,泉峰中国投资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

泉峰中国投资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潘龙泉控制的企业,且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泉峰中国投资拟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构成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下同)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即“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遵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泉峰中国投资不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市场竞价过程,但承诺接受市场竞价结果并与其他投资者以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竞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泉峰中国投资将以发行底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购。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将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文件为准。截至2022年2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201,415,700股,按此计算,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数量不超过60,424,710股(含本数)。

泉峰汽车称,公司控股股东为泉峰精密,实际控制人为潘龙泉,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泉峰汽车4月2日披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显示,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梁勇、魏德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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