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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仙居县经信局印发通知:工业企业光伏发电应用获补助

4月14日,浙江仙居县经信局印发《关于工业企业差别电价资金使用的通知》,通知提出:工业企业光伏发电应用。在参与企业综合效益评级为A、 B级的企业屋顶上安装光伏发电系统的工业企业,经县经信局 登记备案并网发电后一次性享受补助标准为0.5元/瓦,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为40万元。

标签: 浙江仙居 县经信局 工业企业 光伏发电应用获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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