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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统计局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就业规模总体稳定

9月23日,省统计局发布党的十八大以来陕西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系列报告之九:党的十八大以来,全省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重点群体就业保障力度提升,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就业渠道持续拓宽、工资收入不断增长,民生福祉显著改善。

就业规模总体稳定。2013年至2021年,全省年均就业人数超过2100万人,2019年达到顶峰2114万人。受疫情影响,2020年至2021年全省就业人数略有回落,我省及时推出减负稳岗扩就业的针对性措施,强化政策、项目、市场、服务效应,2021年就业人数保持在2091万人,仍然保持了稳定的就业规模。2013年至2021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累计401.55万人,全省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21%至3.63%的较低水平。

高校毕业生就业平稳。2012年至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人数由29.5万人增长到33.3万人,增长12.9%。2021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初次去向落实率达86.98%,65.66%的毕业生在陕就业。其中,5.2万名家庭困难毕业生去向落实率为88.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6个百分点。

农民工就业保持稳定。2012年至2021年,全省农民工数量由662.9万人增加到783.7万人,增长18.2%。省内农民工比例由2012年的75.1%上升到2020年的80.8%。2021年,全省农民工从事第三产业比重为57.5%,比2012年的48.9%增加8.6个百分点。

就业结构更加合理。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就业人员分别由2012年的302万人和465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444万人和1036万人,年均分别增长4.4%和9.3%。全省第一产业就业人员由2012年的809万人减少到2021年的611万人,年均下降3.1%。三次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由2012年的51.3∶19.2∶29.5调整为2021年的29.2∶21.2∶49.5。

城乡就业结构更加协调。2021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63.6%,较2012年提高13.9个百分点。2021年,全省城镇就业人员1253万人,占全部就业人员的比重为59.9%,比2012年提高23.5个百分点;乡村就业人员838万人,占比由2012年的63.6%下降到2021年的40.1%。

新兴行业就业人数迅速增长。2021年,在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全省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就业人员达10.77万人,是2012年的2.41倍。2021年,在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卫生和社会工作就业人员达34.66万人,较2012年增长58.2%;教育就业人员达64.03万人,较2012年增长12.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就业人员达26.23万人,较2012年增长43%。

非公经济就业吸纳能力增加。2021年,以私营企业和城镇个体、外资经济为主的非公有制经济法人单位就业人数从2012年的362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1026万人,占全省城镇就业人员的比例从2012年的47.5%提高到2021年的81.9%,增加34.4个百分点。

居民收入持续提升。2012年至2021年,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0684元增长至28568元,年均增长11.5%,高于同期GDP年均增速2.9个百分点。

居民收入城乡差距逐步缩小。2012年至2021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734元增长至40713元,年均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5763元增长至14745元,年均增长11%。

工资水平稳步增长。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从2012年的43073元提高到2021年的90996元,年均增长8.7%。全省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从2012年的22753元提高到2021年的52331元,年均增长9.7%。

标签: 陕西省统计局 党的十八大 陕西就业规模 居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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