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建设完成发行4.2亿元中期票据 期限3年
2021-11-22 10:34:23
北京11月22日讯据证监会网站11月19日消息,证监会决定终止对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通新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审查。
大通新材主营业务为电磁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形成了产品涵盖热级130级-240级、圆线线径范围0.13mm-6.00mm以及扁线截面积40mm2以下的规格多样的电磁线产品系列,产品应用覆盖汽车电机、电动工具、工业电机、家用电器等领域。
截至2021年1月4日,冠城大通持有公司3.69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0.08%,是公司的控股股东。薛黎曦和韩国龙为一致行动人,截至2020年6月30日,薛黎曦和韩国龙合计控制冠城大通5.37亿股股份,占冠城大通总股本的35.99%,为冠城大通的实际控制人;同时,薛黎曦单独通过朗毅有限持有大通新材4065.52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92%;因此,薛黎曦和韩国龙是大通新材的实际控制人。
大通新材原拟在上交所主板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3,667万股,不超过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采取全部发行新股的方式。公司拟募集资金5.99亿元,分别用于漆包线设备置换更新项目、年产8万吨漆包线绿色智能技术改造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大通新材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丁勇才、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