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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男孩玩游戏5天充8千8 广东天宸称正核实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3日讯(记者 徐自立)“用父母的账号登录充值,退款审核取证难”,“熊孩子”“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潇湘晨报报道,从9月5日至9月9日,岳阳的安安(化名)趁爸爸不注意,用他的手机玩了几款游戏并进行了充值,5天时间共花掉了8828.14元,其中,主要的收款方为广东天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安安的父母说,他们对此并不知情。直到9月11日,安安的爸爸才偶然发现银行卡里的余额不对,这才知道8000余元全被儿子用于游戏充值了。

安安的母亲成女士称,此前他们联系了平台客服,也提交了各种相关资料,但得到的答复一直是“审核中”。9月17日,广东天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客服工作人员称,“正核实消费行为是否为未成年人所为,将在24小时内回复当事人(安安的爸爸)。”

广东天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2月24日,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地址位于东莞市长安镇乌沙步步高大道255号E栋四楼,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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