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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云南省分行5宗违法被罚215万 违规收费等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2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云银保监罚决字〔2021〕66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存在服务收费质价不符;违规收费;项目融资类贷款管理不审慎,违规发放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固定资产项目建设;贷款支付管理与控制不到位,信贷资金挪作他用,部分流入限制性领域;违规向房地产企业提供融资五项违法违规事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罚款人民币215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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