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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刷科技年内收央行第4张罚单 海南分公司2宗违法被罚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8日讯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9月30日公布了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行政处罚决定书(琼银罚字〔2021〕第2号)显示,乐刷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未按规定设置收单银行结算账户、未按规定履行特约商户检查责任。中国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决定对其处以罚款31万元。

乐刷科技官网显示,乐刷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成立之初即获腾讯等知名机构投资,于2014年取得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可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银行卡收单、移动电话支付业务,并于2019年7月成功续牌。乐刷以移动支付业务为基础和核心入口,致力于为各行业商户提供支付平台、商户运营SaaS服务、数据营销、金融科技及人工智能等智慧服务产品。乐刷科技有限公司为深圳市移卡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移卡官网显示,移卡是以支付为基础的领先科技平台,主要为商户及消费者提供支付及商业服务。公司依靠提供支付服务获取客户,并向他们提供科技赋能商业服务。该服务由子公司“乐刷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乐刷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提供全国银行卡收单及移动电话支付业务。根据奥纬咨询报告,按2019年的交易笔数计,公司在独立非银行二维码支付服务提供商中排名第二。

据中国经济网记者统计,这是乐刷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今年第4次收到中国人民银行的罚单。

1月13日,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杭银处罚字〔2021〕7号)显示,乐刷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决定对其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5.17万元,并处罚145.17万元。以上罚没款合计人民币290.34万元。

同时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杭银处罚字〔2021〕8号)显示,董昱(乐刷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对乐刷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负有责任。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决定对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

5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作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乐刷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被罚款80.1万元。其违法行为类型包括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未准确标识并完整发送交易信息,未能确保交易信息真实、完整、可追溯以及在支付全流程中的一致性;特约商户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不到位;为不满足条件的特约商户提供T+0资金结算服务。此外,时任乐刷科技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副总经理未按规定开展客户身份识别,被罚款3.8万元。

9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的行政处罚公示表(深人银罚〔2021〕15号)显示,乐刷科技有限公司因未按规定办理变更事项,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罚款2万元。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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