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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诚财险宿迁中支违法被罚 虚构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5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于昨日发布的宿迁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宿银保监罚决字〔2021〕15号)显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虚构保险中介业务套取手续费,宿迁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对其罚款人民币12万元。

此外,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宿银保监罚决字〔2021〕16号)显示,李德军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宿迁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对其警告,罚款人民币4万元。

官网显示,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2月,是第一家总部设在重庆的全国性财产保险公司。公司注册资本金40.76亿元人民币,总体资产规模80余亿元人民币。现有省级分公司19家,分支机构260家,主要分布在长三角、珠三角、西三角及华北地区等重要经济带。公司设有全国性独资子公司安诚保险销售有限公司、安澜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公司总部下设职能部门22个,全辖员工6000余人。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1.04%。

银保监会网站于2020年1月9日公示的《中国银保监会宿迁监管分局关于李德军任职资格的批复》(宿银保监复〔2020〕4号)显示,核准李德军安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宿迁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有本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15年修正)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报送或者保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的;

(二)未按照规定报送保险条款、保险费率备案的;

(三)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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