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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安禧违法擅自开工被罚 已更名中建二局厦门公司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5日讯 近日,中国经济网记者看到,信用中国(福建福州)网站显示,厦门安禧建设有限公司涉嫌未取得施工许可擅自开工,福清市住建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其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融建筑罚决字﹝2021﹞第023号,处罚日期为2021年9月30日。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厦门安禧建设有限公司已于2021年7月6日更名为中建二局(厦门)建设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20年6月3日,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为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601668.SH)全资子公司。

公司半年报显示,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从事建筑安装业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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