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山万达广场违法被罚 加价多收电费274.5万元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9日讯 近日,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宝处〔2022〕132021001030号)。上海宝山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存在电力价格违法行为,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处以警告与罚款27.45万元。
2021年4月1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负责物业管理的宝山万达广场(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988弄1号)转供电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当事人自2018年1月起,在向宝山万达广场写字楼物业管理方深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某物业上海分公司)转供电过程中,涉嫌以高出国网上海电力公司的电价加价收取电费。
经查明,当事人是“宝山万达广场”物业管理者,也是转供电主体。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分别以1.17元/度(2018年1月1日-2019年2月28日)、0.914元/度(2019年3月1日-2019年5月31日)、0.891元/度(2019年6月1日-2020年10月30日)、0.772元/度(2020年11月1日-2021年4月30日),高出国网上海电力公司电价,加价向某物业上海分公司物业管理的宝山万达广场1-4号写字楼全体业主供电。而国网上海电力公司自2018年1月起向当事人收取的年度平均电价分别为:2018年为0.914元/度、2019年为0.76元/度、2020年为0.661元/度、2021年1至4月为0.679元/度。
当事人自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共向某物业上海分公司加价多收电费计人民币274.52万元。执法人员检查后,当事人根据市市场监管局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要求,开展了转供电环节收费自查自纠,并积极向某物业上海分公司,协议清退了加价多收电费274.52万元。
当事人加价收取电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于加价收取电费的行为积极整改,主动履行退款义务,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在法定幅度内对当事人从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除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外,决定处罚如下:一、警告;二、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肆仟伍佰贰拾壹元整。
上海宝山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万达商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万达集团创立于1988年,已发展成为以现代服务业为主的大型企业集团,旗下包括商管集团、文化集团、投资集团。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规定: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沪市监宝处〔2022〕132021001030号
当事人:上海宝山万达广场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35741098225
住所:上海市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988弄1号
法定代表人:王志彬
联系地址: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988弄1号701室
2021年4月16日,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负责物业管理的宝山万达广场(宝山区一二八纪念路988弄1号)转供电收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发现当事人自2018年1月起,在向宝山万达广场写字楼物业管理方深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简称:某物业上海分公司)转供电过程中,涉嫌以高出国网上海电力公司的电价加价收取电费。本局通过询问当事人受委托人、旁证人、调取书证等方式,查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经查明,当事人是“宝山万达广场”物业管理者,也是转供电主体。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分别以1.17元/度(2018年1月1日-2019年2月28日)、0.914元/度(2019年3月1日-2019年5月31日)、0.891元/ 度(2019年6月1日-2020年10月30日)、0.772元/度(2020年11月1日-2021年4月30日),高出国网上海电力公司电价,加价向某物业上海分公司物业管理的宝山万达广场1-4号写字楼全体业主供电。而国网上海电力公司自2018年1月起向当事人收取的年度平均电价分别为:2018年为0.914元/度、2019年为0.76元/度、2020年为0.661元/度、2021年1至4月为0.679元/度。
当事人自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共向某物业上海分公司加价多收电费计人民币2745211.81元。
执法人员检查后,当事人根据市市场监管局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要求,开展了转供电环节收费自查自纠,并积极向某物业上海分公司,协议清退了加价多收电费2745211.81元。
以上事实由当事人、旁证人询问笔录、当事人与国网上海电力公司签订的《高压供用电合同》、当事人《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用电单价明细表—年度平均电价》及国网上海电力公司同期电费账单复印件、当事人与某物业上海分公司缴纳电费部分发票复印件、当事人与某物业上海分公司2018年1月至2021年4月期间每月的《电表数确认单》、当事人与某物业上海分公司签订的《电费价差返还协议》、《宝山万达广场写字楼电费退款情况计算说明》、银行返还某物业上海分公司多收电费2745211.81元的转款凭证及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等证据材料为证。
本局于2021年12月30日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沪市监宝听告[2021]132021001030号),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陈述、申辩和举行听证的要求。
当事人加价收取电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的规定。
当事人对于加价收取电费的行为积极整改,主动履行退款义务,本局决定在法定幅度内对当事人从轻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六十六条“违反本法第三十三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规定,未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向用户计收电费、超越权限制定电价或者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的,由物价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可以并处违法收取费用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对有关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除责令返还违法收取的费用外,决定处罚如下:
一、警告;
二、罚款人民币贰拾柒万肆仟伍佰贰拾壹元整。
现要求当事人:
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携带本决定书,将罚款交至本市工商银行或者建设银行的具体代收机构。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本局可每日按罚款 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如当事人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局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O二二年一月十日
您可能也感兴趣:
为您推荐
千禾味业证代王晓锋辞职 第三季度净利润约1.32亿元
日播时尚实控人曲江亭终止协议转让股份 转让价款总额约9948.61万元
本松新材创业板IPO获得受理 拟募资5.89亿元
排行
精彩推送
- 上海宝山万达广场违法被罚 加价多收电费274.5万元
- 三安光电跌3.03% 海通证券安信证券高点唱多
- 云南白药跌3.63% 海通证券高点给予优于大市评级
- 长春高新股价跌停 西部证券东莞证券高点唱多
- 恒瑞医药股价7连阴 西南证券中国银河高位唱多
- 天赐材料跌4.15% 招商证券中泰证券高点唱多
- 科沃斯跌4.72% 海通证券申银万国2个月前唱多
- 亿纬锂能跌7.81% 近2个月无券商研报
- 希诺跌4.81% 申银万国西南证券上月喊买入
- 中国太保2021年保费收入3626.73亿元 同比增长1.72%
- 火星人集成灶三次故障码 售后维修用嘴吹水壶出水口
- 威海蓝海银行新增被执行人 执行标的172万元
- 天际股份控股股东及实控人吴锡盾夫妇违规 齐收警示函
- 海亮股份股东收监管函 持股比例下降至5%时未停止减持
- 申通快递取件电话没接到 短信内容挺伤人
- 北京消协通报智能门锁检测 三星西屋等产品存问题
- 今日ST尤夫下跌4.96%报价6.32元 封上跌停板
- 保利置业武汉保利广场10.1亿元ABS项目获上交所受理 受理日期...
- 2021年国内厨卫市场零售量下滑6% 零售额同比增长7%
- 截至2021年底北京市存量市场主体223.65万户 电子营业执照使...
- 2021年北京市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4.9% 两年平均增长3.5%
- 北京:2021年全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3640元 同比增长12.2%
- 千禾味业证代王晓锋辞职 第三季度净利润约1.32亿元
- 日播时尚实控人曲江亭终止协议转让股份 转让价款总额约9948.61万元
- 本松新材创业板IPO获得受理 拟募资5.89亿元
- 天威视讯2021年归母净利润约1.42亿元 同比下降21.88%
- 招联好期贷查征信么 利息高吗?
- 自媒体怎么赚钱 有哪些盈利模式?
- 基金清盘了里面的钱怎么办 投资的钱能退回来吗?
- 淘宝商家如何提高销量 成交量是怎么计算的?
- 自媒体短视频有哪些赚钱方法? 一文带你了解
- 中邮人寿是国企吗?中邮人寿详细介绍
- 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具体答案如下
- 工商银行身份证过期网上怎么更新? 下面来了解下
- 保险退保需要本人亲自去吗 条件有哪些?
- 蚂蚁借呗额度如何提高 方法有哪些?
- 新的小区做什么生意盈利快?下面我们来了解下
- 中钢洛耐过会:今年IPO过关第9家 中信建投过首单
- 中州期货临沂营业部违法负责人收警示函 德邦证券旗下
- 申万宏源南宁某营业部员工违法收警示函 收受礼金等
- 大连银行成都分行原负责人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2年
- 石嘴山农商银行违法被罚 重大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不合规
- 长安责任保险宁夏分公司违法被罚 编制虚假资料等
- 万联证券两保代收6个月"红牌" 执业绿巨人未勤勉尽责
- 海南橡胶被责令改正 曾连续两年虚增收入
- 智度股份国光电器拟设元宇宙公司 深交所问是否蹭热点
- 华微电子董事长涉嫌私用资金买房 收监管函又收问询函
- 华妃燕违法被罚 普通食品宣传成保健品抗氧化抗衰老
- 美股周二收跌 摩根士丹利:美股高估值股将被持续打击
- 今日申购:实朴检测、华康医疗
- 佳创视讯股东胡勇减持2万股 价格区间为11.88-13.67元/股
- 森远股份股东减持1908.89万股 价格区间为3.2-4.29元/股
- 海利生物控股股东豪园创投减持1288万股 价格区间为13.59-14.09元/股
- 海思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俊民质押16.3万股 第三季度净...
- 海欣食品实际控制人滕用雄质押1600万股 质押期限至2023年1月17日
- 2021年债基跌幅冠亚季军民生加银包揽 或深陷地产债
- 齐鲁银行拒绝承兑200万汇票 被判返票据金额相当利益
- 果链公司兴禾股份净利连降两年 两苹果前员工暴富离场
- 星期六:预计2021年归母净利亏损4.3亿元-6.45亿元
- 牧原股份:预计2021年归母净利同比下降71%-76%
- 交通银行:张民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股东监事等职务
- 声光电科:聘任徐骅担任副总经理职务
- 凝聚金融智慧助力凤凰腾飞 民生银行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
- 沃得农机、智立方、国缆检测1月25日创业板首发上会
- 联通手机套餐一年前"被升级" 10元流量包咋来的?
- 通过杭州我爱我家买房大半年未能过户 解约要付房租?
- 怀疑材料有问题隆鼻后想看包装 杭州艺星医美拆新盒说明
- 货车变轿车 小鹏为何识别错误?
- 巨享智能科技反复承诺难兑现 “捷袋”加盟商催退款
- 重庆12岁女孩玩迷你世界游戏 轻信免费领皮肤被骗6000元
- 抚顺望花抚银村镇银行违法被罚 大股东为抚顺银行
- 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上调78个基点
- ST国医三跌停 国盛证券开源证券高点喊买入
- 土默特右旗农商行违法被罚 大股东为中明资本控股集团
- 土默特右旗蒙银村镇银行违法被罚 大股东为内蒙古银行
- 浙江磐安婺商村镇银行违法被罚 大股东为金华银行
- “预制菜”行业发展引关注 业内:竞逐万亿级市场须构筑安全...
- 午评:三大指数走势分化沪指涨近1% 大基建板块走强
- 修正药业跨界酒水市场 全国招商进行时
- 中恒宠物终止创业板IPO 保荐机构为安信证券
- 泉峰汽车两跌停 高点下跌后开源证券最先喊买入
- 浙江义乌农商行违法被罚 违规开展衍生产品交易业务
- 贵州银行黔南分行违法被罚 贷款三查不尽职
- 海丰农商银行违法被罚 大股东为深圳农商银行
- 长盈通闯关科创板上市获上交所问询 2021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6...
- 今日天源迪科上涨20.04%报价12.1元 封上涨停板
- 今日ST熊猫上涨4.99%报价9.67元 封上涨停板
- 英力股份2021年预计净利6000万-7000万元 同比下降超三成
- 金域医学控股股东梁耀铭质押60万股 质押期限至2022年4月13日
- 同犇投资35只基金开年34只亏损 7成基金近半年跌超30%
- 兴通股份未获指标拟募资前年营收3倍 曾超额分配利润
- 万控智造应收账款占营收近半 产能未饱和募投难消化
- 金隅集团:预计2021年扣非净利润同比降低14.7%-4.3%
- 三诺生物:预计2021年净利润同比下降45%至25%
- 中国太平2021年保费收入1829.26亿元 同比增长2.54%
- 厦门国贸:聘任王晓峰、王永清为副总裁
- 东方明珠董事长王建军因工作变动辞职
- 延安必康两跌停 近2年半无一份国内券商研报
- 盐津铺子跌6.8% 股价高点开源证券喊买入
- 泉峰汽车跌停 高点下跌后开源证券最先喊买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