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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金所违规跨区展业遭监管风险提示

日前,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以下简称“天金所”)因违规跨区展业被警示。就在一个多月前,天金所还因挂牌项目涉嫌底层资产造假被指控。

对广西金管局披露违规信息情况,以及天金所是否报备等事实情况,记者将采访函发送至天金所;对方表示,公司正在跟监管汇报沟通此事,待有结果后联系;截至发稿前,记者未收到对方相关回复。

12月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广西金管局”)发布《关于外省交易场所未经批准在广西区内开展经营活动的风险提示》表示,近日,收到相关线索,反映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等公司未经批准,涉嫌在区内开展交易场所展业活动。

广西金管局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交易场所会员和其他经营服务机构开展业务应分别向交易场所所在地以及会员、其他经营服务机构所在地监管机构备案,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开资料显示,天金所是经由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我国第一家金融资产交易机构,2010年5月21日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成立,注册地并不在广西。

在公示中,广西金管局明确表示,未批准任何交易场所在区内开展经营活动,如有开展均属于违规经营行为,此类机构除取得金融管理部门开展金融业务许可事项外,均不得在广西区内发行、销售或代理销售、交易金融管理部门负责监管金融产品,不得直接或间接向社会公众进行融资或销售金融产品。并提请投资人认真核实交易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类交易机构相关信息,树立正确投资理念,不断提升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杜绝参加此类违规金融行为。

不久前,证监会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各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资产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和风险处置工作的通知》(清整办函〔2020〕14号)明确要求,金交所注册地省级人民政府要督促金交所严守合规底线,按照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要求,细化违规存量处置方案,分类化解违规存量风险,切实防控增量风险。坚决清理金交所同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违规业务活动,有序清理违规异地营销展业活动。

对于天金所而言不只要面对违规跨区经营,挂牌项目的质量把控也是一个难题。上月初,名筑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筑建工”)对外发布公告称,天金所于2020年5月27日在其网站发布“资产转让公告[2020]第1728号:天津金交所和鑫仪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资产转让联合公告”,但转让公告提及的所谓涉及名筑建工资产系虚假合同。

名筑建工表示,已向公安机关报案,以获得相关法律措施和救济,来维护合法权益。天金所在稍晚公开回应中表示,该项目是挂牌方鑫仪保理在交易所发布公告征集意向受让方,所涉资产已在中登网进行登记,该项目为机构间“资产转让”业务,其作为第四方服务平台,服务过程中相关业务流程合法合规。目前,编号[2020]第1728号也已变成“天津金融资产交易所和安阳经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转让联合公告”。(记者 常实 鹿凯)

标签: 天金所 跨区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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