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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创工程广州违法无证擅自施工遭罚

近日,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广东合创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创工程”)罚款9000元,处罚事由为其存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穗综埔处字[2020]第3300257号。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生创展”,股票代码:00754.HK)官网显示,合创工程为是合生创展集团全资子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合创工程违法行为如下:“2020年7月16日9时35分,广东合创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在广州市黄埔区云埔街开源大道以北、瑞和路以西进行火村社区三旧改造项目二期融资区住宅(自编J1、J2、J3)。建设住宅(自编号J1)1幢地上32层,建筑面积为14807.3平方米;住宅(自编号J2)1幢地上32层,建筑面积为14803.2平方米;住宅(自编号J3)1幢地上32层,建筑面积为14786.6平方米;均为钢筋混泥土结构,总建筑面积为44397.1平方米。现该项目住宅(自编号J1)已建至第八层主体;住宅(自编号J2)已建至第七层主体;住宅(自编号J3)已建至第七层主体,已完成工程占总工程量的5%。现场未能出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201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8号)第十二条,对合创工程作出上述罚款的行政处罚。该条规定如下: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对建设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2%以下罚款;对施工单位处3万元以下罚款。

广州市黄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罚决定日期为2021年1月12日。

据了解,国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限额进行调整,并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合创工程成立于2007年12月26日。其股东结构如下:广州市艺景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持股100%,认缴出资20000万元。广州市艺景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广东华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持股100%。广东华景新城房地产有限公司股东结构如下:香港合生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合生创展官网显示,合创工程主要提供住宅与商业等业态项目的建设与运营服务。

2月5日,合生创展发布2021年1月销售业绩。公告显示,2021年1月,合生创展及其合营公司和联营公司实现总合约销售金额约28.22亿元,同比增长367.2%。其中,物业合约销售约27.26亿元,同比增长405.8%;装修合约销售约0.96亿元,同比增长45.5%。(记者 张海蛟)

标签: 合创工程 广州 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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