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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泰医药单品独大去年净利预降 数据打架科创属性存疑

中国经济网编者按:1月11日,上海宣泰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宣泰医药”)首发上会,保荐机构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程万里、沈玉峰。宣泰医药拟于上交所科创板上市,拟公开发行的新股数量为4534万股。

公司是一家以研发创新为驱动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仿制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CRO服务。公司拟募集资金6.00亿元,分别用于制剂生产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高端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预计2021年净利润下降。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125.83万元、1.39亿元、3.19亿元、1.5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747.92万元、463.84万元、1.23亿元、3694.78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671.39万元、1613.75万元、9412.62万元、3826.0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9.49万元、6181.96万元、2.10亿元、4760.31万元。

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亿元,同比减少3.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8.98万元,同比下降46.28%;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74.60万元,同比下降29.45%。

2021年全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10至3.3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0至10000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0至7500万元。

据信息新报报道,宣泰医药的科创实力有夸大嫌疑。根据证监会问询,宣泰医药将将保健食品等其他产品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的合理性。也就是宣泰医药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包含了保健食品。可是在招股书中,宣泰医药所指主营业务定位于高端仿制药及CRO服务,这也是国际通例,而将保健食品也纳入基于核心制剂技术产生的主营业务有点牵强附会,生拉硬拽之嫌。

据新浪财经报道,宣泰医药营收依赖单一仿制药产品。宣泰医药长期以来专注于仿制药与CRO服务,其八成营收依赖泊沙康唑肠溶片这一款仿制药产品。2021年上半年泊沙康唑肠溶片销售收入为2.5亿元,营收占比达79.04%。单一产品泊沙康唑肠溶片的销售情况将会大幅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宣泰医药海外独家经销模式受质疑。据21世纪经济报道,宣泰医药的仿制药主要在美国销售。公司采用经销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即向经销商交付产品,在收到定期的销售利润数据结算文件后,根据约定的分成比例确认权益分成收入。上市委请宣泰医药说明:上述权益分成收入的截止性差异对各期财报是否构成重大影响,该部分收入是否属于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发行人于收入确认时点未对该部分可变对价进行合理估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据中国网财经报道,在公司前后提交的两个版本招股书中存在“数据打架”的情况。在最初披露的申报稿招股书中,2020年净利润为11654.12万元,而最新披露的上会稿净利润为12340.29万元,比申报稿净利润多出686.17万元。此外,两版招股书公司境内、境外收入,应收账款数据也存在差异。

预计2021年净利润下降

宣泰医药的控股股东为联和投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

宣泰医药本次拟募集资金6.00亿元,3.20亿元用于制剂生产综合楼及相关配套设施项目、1.96亿元用于高端仿制药和改良型新药研发项目、839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至2021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6125.83万元、1.39亿元、3.19亿元、1.5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747.92万元、463.84万元、1.23亿元、3694.78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3671.39万元、1613.75万元、9412.62万元、3826.08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49.49万元、6181.96万元、2.10亿元、4760.31万元。

2021年1-9月,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亿元,同比减少3.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8.98万元,同比下降46.28%;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74.60万元,同比下降29.45%。

据招股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较多,主要系以下原因:

(1)公司1-9月研发投入增长较多。2021年1-9月,公司研发费用7279.96万元,同比增长52.53%,一方面系2020年1-9月因疫情原因,研发活动开展较小,另一方面系公司多个仿制药项目持续研发中,导致研发投入相应上升。

(2)公司在2020年1-9月,存在2284.08万元的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主要系处置海正宣泰股权的收益,导致2021年1-9月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远低于2020年1-9月。

2021年全年,公司预计实现营业收入3.10至3.3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00至10000万元;实现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00至7500万元。

夸大科创实力

据信息新报报道,严格说,宣泰医药的科创实力有夸大嫌疑。

发行人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共计13项,包括卟啉铁固体分散体及其制备方法、治疗男性不孕不育或前列腺肿大的营养组合物。

根据证监会问询,宣泰医药将将保健食品等其他产品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的合理性。也就是宣泰医药的主营业务收入中包含了保健食品。

可是在招股书中,宣泰医药所指主营业务定位于高端仿制药及CRO服务,这也是国际通例,而将保健食品也纳入基于核心制剂技术产生的主营业务有点牵强附会,生拉硬拽之嫌。

宣泰医药自己也承认:由于CRO服务和保健食品业务周期较短,为公司提供现金流,故业务量前期占比较高。换而言之高端仿制药目前还不能为宣泰医药提供较多现金流,因此发行人已经掌握了制剂研发主要领域的主要技术,主要是行业通用技术,至于宣泰医药所说的有部分工艺技术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具有较为先进的水平,专业人士更倾向于工艺技术指的是工艺方面而绝非技术以及配方创新方面!

这与基于科研创新进取得的纯技术发明是两个层次的事情!

营收依赖单一仿制药产品

据新浪财经报道,根据2020年中国证监会制定的《科创属性评价指引(试行)》,评价科创属性的3项常规指标分别是“最近三年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5%以上或最近三年研发投入金额累计在6000万元以上”“形成主营业务收入的发明专利5项以上”和“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达到20%或最近一年营业收入金额达到3亿元”,拟于科创板上市的企业必须满足上述3项条款。

如不同时满足3项常规指标,但是满足5项例外条款的任意1项,也可认为具有科创属性。5项“例外条款”主要是对《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中“优先支持符合国家战略,拥有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能力突出的企业到科创板发行上市”的进一步细化和落实,是对3项常规指标的进一步补充,在实践中会从严把握。

除创新外,IPO企业的持续盈利能力也是上交所监管一直关注的重点。宣泰医药长期以来专注于仿制药与CRO服务,其八成营收依赖泊沙康唑肠溶片这一款仿制药产品。2021年上半年泊沙康唑肠溶片销售收入为2.5亿元,营收占比达79.04%。单一产品泊沙康唑肠溶片的销售情况将会大幅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一方面泊沙康唑肠溶片作为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FDA)批准的首仿药,带动宣泰医药近年来业绩增长,另一方面,待首仿药红利过后,受市场叠加政策的影响,预计此款仿制药收入将大幅下降,同时宣泰医药单一的产品结构将致公司在国内外激烈的竞争中处于劣势。

海外独家经销模式受质疑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在上会的当口,宣泰医药的经销模式等问题却被上市委要求进一步落实。

上市委请宣泰医药说明:上述权益分成收入的截止性差异对各期财报是否构成重大影响,该部分收入是否属于合同中存在的可变对价,发行人于收入确认时点未对该部分可变对价进行合理估计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

据悉,宣泰医药的仿制药主要在美国销售。公司采用经销模式,均为买断式销售,即向经销商交付产品,在收到定期的销售利润数据结算文件后,根据约定的分成比例确认权益分成收入。

据披露,公司的仿制药经销商包括SANDOZ、VITRUVIAS、LANNETT等国外上市公司和知名药企。报告期内,LANNETT为公司泊沙康唑肠溶片产品美国地区的独家经销商,SANDOZ为公司盐酸安非他酮缓释片美国地区的独家经销商。

上市委一系列犀利的问题并非空穴来风。实际上,2021年上半年,来自权益分成的收入已占据宣泰医药营收的半壁江山。

报告期内,宣泰医药的权益分成收入分别为504.67万元、3269.34万元、1.97亿元和8105.61万元,占营收比例分别为8.28%、23.14%、62.3%和52.31%,最近三年呈逐年上升趋势。

据招股书上会稿,宣泰医药的权益分成收入是按季度结算,因为下游经销商销售的结算周期较长,提供权益分成计算表的时间通常在基准日后2个月以上。

宣泰医药在招股书中表示,经与经销商沟通,公司对权益分成收入的确认统一递延一个季度,即在当期收到上一季度权益分成计算表时,在当期确认对应上一季度的权益分成收入。

事实上,上会会计所曾在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回复中提到,经查阅同行业已上市公司的公开信息,未搜索到与发行人完全一致的案例。

上会会计所还表示,同行业可比公司中,博瑞医药(688166.SH)存在产品出口与权益分成相结合的境外销售模式,与发行人在相关会计处理、权益分成收入确认时点、权益分成的计算依据均相一致。

有券商人士表示,宣泰医药的境外经销模式十分独特,与博瑞医药仍有一定差异,因为博瑞医药不仅向境外下游客户提供制剂产品的原材料,还享受制剂产品销售的权益分成。

招股书财务数据“打架”

据中国网财经报道,在公司前后提交的两个版本招股书中存在“数据打架”的情况。在最初披露的申报稿招股书中,2020年净利润为11654.12万元,而最新披露的上会稿净利润为12340.29万元,比申报稿净利润多出686.17万元。

此外,公司上会稿招股书“主营业务收入在境内各省、境外各国家或地区的构成”处称,2018-2021年上半年,其境外收入分别为1956.21万元、7818.76万元、26972.64万元及12006.22万元;境内收入分别为3962.75万元、6238.80万元、4385.82万元及3452.71万元。

而在“报告期内不同区域的销售情况”处显示,境外收入分别为1956.21万元、7761.90万元、26990.46万元及12006.22万元;境内收入分别为3962.75万元、6295.65万元、4368.00万元及3452.71万元。

在应收账款方面,据招股书“期末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汇总”处显示,2018年末其对上海安羡、海正宣泰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14.42万元、329.59万元。但“应收账款客户分析”处称,2018年末其对上海安羡、海正宣泰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25.70万元、346.9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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