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调查 > 正文

泰坦科技收监管工作函 被举报IPO或存股权代持未披露

北京2月25日讯昨日,泰坦科技(688133.SH)收到上交所下发的《关于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媒体报道事项的监管工作函》,涉及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一般股东。

据了解,2月23日,《每日经济新闻》报道的《IPO时存股权代持“抽屉协议”却未披露?“科学服务第一股”泰坦科技遭实名举报》一文引发市场关注。

文章中指出,徐辉(化名)为泰坦科技IPO时的隐名股东,泰坦科技在IPO过程中存在股权代持“抽屉协议”,却一直未曾披露。其表示,替他代持的是泰坦科技总裁助理马琳杰。而委托马琳杰代持的隐名股东共有6人,中途有一人退出,至上市之时,仍有5名隐名股东。

目前,徐辉已就相关事项,向中国证监会实名举报泰坦科技及马琳杰。2021年11月,徐辉还曾向泰坦科技、辅导券商、中介机构寄送举报信,要求泰坦科技确认马琳杰在泰坦科技申请新三板挂牌、申请IPO过程中,是否出具了书面文件,承诺其所持有的泰坦科技股份是完整的,权属没有争议和潜在纠纷,没有设置质押留置等他方权利。简而言之,就是让上市公司确认马琳杰在IPO过程中是否存在代持行为。

而在IPO过程中,泰坦科技也曾在首轮问询中回复上交所称:“截至问询函回复之日,公司现有直接和间接股东不存在以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等形式代他人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行为,不存在其他利益输送安排。”

标签:

精彩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