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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重庆某支行被罚 违规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6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近日更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渝汇罚〔2021〕4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项,国家外汇管理局重庆外汇管理部责令其改正,并处55万元罚款。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停止经营相关业务:  

  (一)办理经常项目资金收付,未对交易单证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进行合理审查的;  

  (二)违反规定办理资本项目资金收付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结汇、售汇业务的;  

  (四)违反外汇业务综合头寸管理的;  

  (五)违反外汇市场交易管理的。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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