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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德宝源被吊销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 编制虚假报表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0日讯 中国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银保监罚决字〔2021〕82号、83号)显示,江西德宝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存在编制、提供虚假注册资本报告、报表,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牟取不正当利益,未按规定设立专门账簿记载业务收支情况的违法违规事实。李宁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直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百七十条,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决定对江西德宝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吊销经营保险经纪业务许可证;对李宁撤销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五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有本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业务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六条:保险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未按照规定缴存保证金或者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的; 

  (二)未按照规定设立专门账簿记载业务收支情况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 

  (二)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 

  (三)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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