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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拉善农商行违法被罚100万 违规投资入股非银行企业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1日讯  银保监会网站近日披露的阿拉善银保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阿银保监罚决字〔2021〕2号)显示,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善农商行”)违规投资入股非银行企业。阿拉善银保监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责令阿拉善农商行改正,并对其罚款100万元。 

资料显示,阿拉善农商行由王凤茹等369位自然人股持股50%,由阿拉善左旗查汉池盐业有限责任公司等9家法人股持股50%。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七十四条第(七)项规定:

商业银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违反国家规定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的;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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