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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抽查定配眼镜不合格率3% 宝岛眼镜一经营部登黑榜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9日讯 10月15日,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结果公告》(2021年第28期)。近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省生产领域定配眼镜产品质量开展监督抽查,共抽查600家生产企业60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18批次,不合格发现率为3.0%。

本次抽查依据GB 13511.1-2011 《配装眼镜 第1部分:单光和多焦点》等标准的要求,单光和多焦点定配眼镜对可见光透射性能、紫外光透射性能、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光学中心垂直互差、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装配质量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18批次定配眼镜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不符合项目为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轴位方向偏差、光学中心水平距离偏差。

本次抽查发现,福建宝岛眼镜(连锁)有限公司福州第三十四经营部的顶配眼镜光学中心单侧水平偏差不合格,生产日期2021年4月21日,规格型号右 R:-4.50 DS/-2.00DC×45°;左 L:-4.00 DS/-1.25DC×120°;PD:64mm(左右单眼瞳距相等);全框金属架;树脂片UV-1远用。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市市场监管局对本次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处理,并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18号令)规定,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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