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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马环卫福州子公司未经审批建板房 被罚限期拆除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9日讯 10月15日,信用中国(福建福州)网站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仓城执限拆决字﹝2021﹞第736号)。福州市龙马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仓山分公司被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进行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为未经审批在福州市仓山区南台大道西侧中骏世界城工地旁建设一座单层板房和三座单层铁皮钢架结构(第一座是一层铁皮钢架结构,建筑面积约144平方米;第二座是一层铁皮钢架结构,建筑面积约84平方米;第三座是一层铁皮钢架结构,建筑面积约54平方米;第四座是一层板房,建筑面积约96平方米。新建四座建筑总建筑面积约378平方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福州市仓山区城市管理局要求福州市龙马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仓山分公司限期拆除。

福州市龙马环卫工程有限公司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龙马环卫”,603686.SH)全资子公司。

龙马环卫官网显示,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686)是集城乡环境卫生系统规划设计、环卫装备研发制造销售、环卫运营、投资为一体的环境卫生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拥有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环卫装备工程研究中心。是国内首家专注于环卫领域的主板上市公司,股票纳入上证中国制造2025主题和上证380指数样本股。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以下为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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