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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M生产销售不合格短裤被罚没9.8万元

北京10月28日讯近日,中国经济网记者在企查查发现,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新增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因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该公司被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0.75万元,罚款9.07万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市监虹处〔2021〕092021000487号)显示,经调查查明:当事人系H&M瑞典总部在中国大陆设立的子公司。2021年1月4日H&M瑞典总部以全球统一采购形式订购女士休闲短裤,当事人受H&M瑞典总部的委托执行处理该订单,该订单中的5296条女士休闲短裤(其中深黑色1816条;浅米色1800条和牛仔蓝1680条)用于中国大陆地区经销渠道销售。2021年4月9日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所属的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虹口第三分公司待售的上述黑色(即上述订单中的深黑色,下同)女士休闲短裤进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抽样,抽样数量为3条(其中备样1条)。

上海市虹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的品测(上海)检测科技有限公司经检测于2021年4月20日签发检验检测报告,认定黑色女士休闲短裤的耐摩擦色牢度检测项目不符合Q31/0101000172C002-2019的标准,判定为不合格。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虹口第三分公司申请复检,复检机构上海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签发复检的检验检测报告(报告编号SH210501702),复检的耐摩擦色牢度检测项目依然不符合Q31/0101000172C002-2019的标准。

当事人委托生产并收到1816条涉案的深黑色女士休闲短裤,在其各所属门店的销售单价为每条人民币99.9元,实际售出103条,实际获得销售收入为人民币10289.7元,在门店销售期间丢失7条,剩余的1706条在收到复检报告后,下架集中后由当事人自行委托进行破损销毁。据此认定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的黑色女士休闲短裤的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8.14万元,违法所得为人民币7483.98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了生产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一、停止生产销售不合格黑色女士休闲短裤;二、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仟肆佰捌拾叁圆玖角捌分(7483.98);三、罚款人民币玖万零柒佰零玖圆贰角(90709.2)。

海恩斯莫里斯(上海)商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1月9日,注册资本500万欧元。该公司为H&M品牌所属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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