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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核发宏英智能IPO批文

北京1月25日讯 今日晚间,证监会网站发布消息称,《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并上市申请报告》(宏英司字〔2021〕003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3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核准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1836万股新股。

证监会表示,上海宏英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证监会的招股说明书和发行承销方案实施。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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