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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宇发展剥离地产转投新能源 深交所要求充分提示风险

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22日讯 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日前发布关于对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33号)。2021年9月6日,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宇发展”,000537.SZ)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拟与鲁能集团、都城伟业进行资产置换。经初步筹划,拟置入公司的资产为鲁能新能源100%股权,拟置出资产为广宇发展所持所属房地产公司及物业公司股权等资产负债,差额部分补足方式由各方另行协商确定,但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资产置换涉及的具体资产范围尚需交易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

交易对方鲁能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都城伟业为公司关联方,鲁能集团、都城伟业的控股股东均为中国绿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研究和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具体置换价格将根据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单位备案的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确定。公司将尽快组织独立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审计机构和评估机构等相关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在完成相关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后签署正式协议,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表示高度关注,请广宇发展核实并回复以下问题:

1.请广宇发展结合置入标的鲁能新能源的主要财务数据等,说明此次资产置换是否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并充分提示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风险。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9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广宇发展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向广宇发展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广宇发展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筹划其他对广宇发展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5.核查广宇发展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广宇发展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333号

天津广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9月6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称,你公司拟将下属房地产公司及物业公司股权等资产负债与控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都城伟业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鲁能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能新能源”)100%股权进行资产置换。前述公告披露以来,你公司股票交易多次触及股价异常波动情形,截至9月17日收盘,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159.34%,与大盘偏离值较大。对此,我部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回复以下问题:

1.请你公司结合置入标的鲁能新能源的主要财务数据等,说明此次资产置换是否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出现较大波动,并充分提示本次重组涉及的相关风险。

2.根据本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9 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你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3.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向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筹划其他对你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4.根据本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5.核查你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你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请你公司于2021年9月24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书面说明等附件。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管理一部

2021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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