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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花药业子公司登浙江药监公告 药品崩解时限不合规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2日讯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近日公布了关于发布2021年第2期浙江省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公告的通知。

公告显示,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的相关药品质量监督抽检,并要求各地要在巳采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对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及相关单位核查处置工作,切实消除隐患, 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本次抽检发现,由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生产、台州市正大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临海大洋洛河店销售的陈香露白露片崩解时限不符合规定。该药品生产批号201003,规格每片重0.3g(含次硝酸铋0.066g),检验依据为《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八册,检验机构为台州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为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第一大股东为葵花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葵花药业”,002737.SZ),持股比例65%。葵花药业于2014年12月30日在深交所挂牌,公司2021年半年报显示,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与葵花药业集团(襄阳)隆中有限公司均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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